那个,不知道这么写题目是不是妥当。
以为还能坐着平和地写下这篇日志,说明我还平安。
但我可怜的牙牙!痛!!
那小缺口是不会长好了呢。破相了挖!!5~
这个,不敢和家里说起,
要不,要不——会被说得的体无完肤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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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件我不太愿意回想的事情。
因为牙齿好痛,嘴也好痛的。想起来更是后怕。
但为了警醒自己,还是回望下。
=============事情经过============
2008年3月13日中午12点06分。
骑车路过福州开元寺附近的十字路口。
一如既往地下班回家。
绿灯。我过马路。天经地义!
左面的路口。某只摩托闯过红灯飞驰而来。
然后,晃过神就被撞上了。顺势倒在车旁。
那瞬间。脑袋翁翁的。
“小妹妹,你没事情吧?”
(=。=|||||极度让我心理不平衡的称谓。)
车主——某大叔的声音。
之后,感觉嘴里有血腥味。
也不知道撞到哪里。
牙痛,嘴疼,脸疼,脑袋和全身都痛。
忘记是怎么从地上被扶到路边的。
后来事情,就是在纸巾的陪伴下结束的。
满车篮带血的纸巾挖!
车主蛮好。(我在说什么?!)
我的意思说,至少没逃逸。
很和气地询问伤势,要带我去市二医院检查。
路边围观的人渐多,大家都一个劲指责那大叔闯红灯,把我撞得满口是血。
那大叔不好意思极了。赔不是,甚至要掏钱。|||||||
事实上,除了嘴里掉了块大皮流血和牙齿碰缺点外,我真的没受大伤。
没想,也没什么大力气和他理论。
所以就让他走了。
临走,我只是很不客气地谴责了他无视红绿灯的做法。
实在,不幸中的万幸。
如果我是老太太或者真是小妹妹,
一定被那种车速撞到没牙。
人命关天。
他一个劲地道歉检讨,连声的“对不起。不敢了。不会了。”
也罢。基于态度诚恳,今天就算了吧。
(话说,我是不是太放纵违规人员了?
真没出息缺少刚度的软人一个啊~ T A T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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算了。好痛。不想了。
路上车流人群,什么意外都可能发生。
管不了别人,就尽量管好自己吧。
以后,路上宁让三分,绝不争一秒。
小车让大车,行人让机车的道理还是在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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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不想让妈妈担心。
回家的时候,一个劲地隐瞒事故。
终于一切平静地过去了,有惊无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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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临事勿慌。”
今年的偈语。
可怕的车祸。
突然地,我想到了父亲。
我甚至想到了那个时候,他脑海里一闪而过的念头。
恩。放心吧。知道了。
以后,女儿一定会很小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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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~痛啊。我要吃猪蹄面线转运!》////。///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