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/07/29 | [ 补遗] 泡芙为证
类别(心) | 评论(5) | 阅读(75) | 发表于 22:03

有一种甜品,无论四季都很惹我喜爱。

它源自意大利。

外裹蓬松微酥的面皮。

以奶油、巧克力、冰淇淋为心。

恩恩恩!是哒——它就是泡芙。puff。

金灿灿,甜滋滋哒小蜜心!

抚摸~大爱啊~继续抚摸之!

可谓“世间美好的甜品女神”挖!

间隙,抹口水。大心。 = ///// 3 ///// =

“超级大泡芙!终于……给琳买到了!”

有别于之前尝过所有的香酥绵甜。

恩。SAM'S,时隔一年,买到了。

这一次,再也难以忘怀。

强大的,足以遗忘其余口味的泡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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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房间的分割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泡芙,是我寓意美好的借口。

整天整天地嚷着,要吃这种甜品。

吃完一个惦记着下一个。

可你一直都不知道——

其实,我只想抱着你买来的泡芙愉快地转圈圈。

-

RP的某只,用卡片机作的小流水记录。

啧啧,我只能说,抱着泡芙的感觉真好挖!

无论在卧室还是在饭桌上。继续抚摸之!!!

-

之前,消灭掉两只后,余下的一只。

行刑前,偷偷地再窥视了一下。忍无可忍~

咬一口,便完全陷进那片甜蜜,无法自拔。

香脆的酥皮。绵密的奶油。夏夜里慵懒的金黄色。

嘎嘎,于是——不客气啦!

甜甜的,深深的,一直通往哪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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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杨桥路至东大路的一路狂飙。

卡。9点。电驴。你和我。

那晚你转身进去环球广场后的5分钟里,

望着路上的人群和车流,我想了很多很多。

当你兴高采烈地出现在身边,我突然有点想哭。

也许,有一天——我会什么都没有,但至少还有你!

念着曾经你对我说过的这句话,此刻终于会了意。

-

亲爱的,我们可以没有钱,但不能不富有。

那么,谨以此纪念我们的7月26和27日。

恩。泡芙……为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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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和赖、肖一起杀去红庙岭,那个LJ的世界啊!

强忍着恶心写的手记,不堪回首。

反正,这周的文章终于尘埃落定。

心安理得地道声:晚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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